城阳交警发布三起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案例

发布时间2016-12-22 16:18:24 

 

【导语】

    城阳交警日前又发布三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以警示社会,希望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正文】交警提供图片

【字幕】    案例一:遇斑马线未减速撞人致死 司机负全责

【正文】

    11月9日早晨6时35分许,城阳区付某驾驶轿车沿崇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城阳中轴线处,与由北向南骑自行车的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付某驾驶机动车观察不周、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字幕】    案例二:大货车未让直行车先行撞人致死 司机负全责

【正文】

   11月17日上午8时25分许,乔某驾驶混凝土搅拌机货车沿万霖风景工地小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正阳中路彩虹桥处左转时,与由东向西驾驶人力三轮车的王某相撞,致王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乔某驾驶机动车观察不周、左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字幕】    案例三:未安全驾驶撞死非法道路施工人员 司机负主要责任

【正文】

    11月19日上午10时45分许,韩某驾驶轿车沿西流高架桥下由南向北行驶至原水果市场处,将摆放反光锥桶的青岛某通信工程公司施工人员刘某撞倒,致刘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韩某驾车观察不周、未安全驾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青岛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非法占用道路施工,刘某未避让来往车辆,各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