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小长假 城阳交警查处交通违法300余起
2019-04-08 16:16:17
  • 清明节小长假,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警大队联合派出所民警,放弃小长假休息时间,全身心的投入到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及保障交通秩序畅通工作。共查处交通违法300余起,其中酒驾醉驾交通违法1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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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买新车“烧车”涉醉逃跑被抓获

    4月5日晚21时许,巡逻中队民警与派出所民警在文阳路与江城路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未悬挂车牌的小轿车遇到民警查车时准备驾车调头逃跑被民警抓获。民警闻到该驾司机满身酒味,经呼气检测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09.3mg/100ml,属醉酒驾驶,民警对其抽取血样,强制酒醒。

    据了解,公茂强,城阳本地人。据称,当晚在饭店与朋友吃饭“烧车”,饮酒后驾驶新买的轿车遇见民警夜查,想到自己饮酒驾车,车号牌在车上没有悬挂,就想赶紧开溜,结果被交警抓获。公茂强涉嫌醉酒驾驶,将面临刑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男子实习期内借车酒驾 驾照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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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5日晚上10点15分左右,城阳中队民警与派出所民警在中城路夜查,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鲁RQ0765牌号白色小轿车沿中城路北向南驶至距民警二三十米处,该车准备调头时被民警查获。司机摇下车窗说自己没有喝酒,民警问,既然没有喝酒你为什么要调转车头逃离,司机无话可说,经查,该司机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据了解,陈平安18岁,山东菏泽人,暂住城阳从事汽车维修。据称,当晚借朋友车去华城路的一家烧烤店与朋友吃饭,其明知开车不能喝酒,但是架不住朋友的再三劝酒,席间喝了两瓶啤酒,饮酒后驾车返家途中被查获。陈平安因实习期内酒驾,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满12分,实习驾驶证被注销。


    男子无证二次酒驾拘15天罚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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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21时57分,棘洪滩中队民警与派出所民警在204国道棘洪滩路段设点夜查,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鲁AZ92S8牌号小轿车沿204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夜查点时,该车急忙驶向路边停车闭灯,引起民警怀疑,经查,该司机无证驾驶还涉嫌酒驾。经过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显示其酒精含量为78.9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

    据了解,刘伟利32岁,吉林省敦化市人,暂住城阳打工。据称,当晚开车外出与朋友聚会时喝了酒,饮酒后驾车返家途中被民警查获。刘伟利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刘伟利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元的处罚。

     

    记者 陈奇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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