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人祭祖引发火灾被抓!被判赔偿170余万!
2019-04-03 10:42:43
  •  近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30名扑火人员牺牲,举国悲痛。

    2日,山东紧急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要求各市、各有关单位提高响应等级,加大重点区域巡护力度,延长巡护巡查时间,认真落实森林防扑火措施,确保不出大的问题。清明节期间严禁在防火区内实施上坟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

    山东多地检察院发布因祭祀引发火灾的案例,当事人不但要面临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生态修复的巨额费用。检方倡议安全祭祀,文明追思。


    焚香烧纸引发火灾 已被刑拘


      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消息,2019年4月1日上午10时许,龙口市芦头镇某村东山上突发山林火灾,接到报警后,龙口市公安局芦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起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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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口王某某上山祭祀引发山林火灾的现场


      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锁定嫌疑人为某村村民王某某(女,40岁)。民警在进行追踪查找的同时,联系其亲属做规劝工作。当日下午2时许,王某某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查,王某某在到村东山上祭祀时,违反禁火规定,焚香烧纸引发山林火灾,过火面积正在核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失火罪,已被龙口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擅带祭祀违禁品进山引大火 被判赔偿170多万元


      日照岚山区检察院今天发布了由其提起公诉的“2•13山林大火案”。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赔偿176.76万元!该案是岚山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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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山“2·13山林大火案”庭审现场


      经查明,2018年2月13日14时许,岚山区巨峰镇村民刘某擅自将违禁祭祀物品,带入其村南的南北山坟地上进行祭祀,点火时,火星引燃了烧纸和周边的干草及鞭炮,导致岚山区巨峰镇柿树园村东面南北山西侧的林场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引发山林火灾。刘某见火情无法控制,于是离开现场,畏罪潜逃。


      农林部门进行勘验、评估后认定,巨峰镇南北山林地是省级重点公益林,由被告刘某失火行为引起的过火森林面积为8.87公顷。按照成本重置法估算,本次森林火灾生态价值损失为100余万元。


      2018年5月28日,岚山区检察院依法向岚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我做了错事,我认错。”庭审现场,刘某流下忏悔的泪水。


    检方倡议文明祭祀 不要焚香烧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责,我们就要为建设绿水青山的美丽岚山贡献检察力量。”庭审后,岚山“2•13山林大火案”公益诉讼办案人刘新华表示,本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目的更多的在于警醒广大群众树立法律底线思维,共同守护生态文明。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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