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以来,城阳公安交警部门对辖区道路进行了全面排查,对阻碍道路通行、占用道路资源的25辆“僵尸车”进行了清理,切实提高辖区道路通行效率,并联合城阳电视台随警报道。
3月29日上午,城阳交警大队城阳中队对西流高架桥下黑龙江北路、文阳路城阳街道辖区内占道影响市容及通行的5辆“僵尸车”进行清理,还路于民。在西流高架桥下一辆车号为鲁BH121牌号“五菱”型灰色小面包满车尘土,四个轮胎已经瘪气。经查该车主为城阳区杨某某所有,逾期未检验,3次违法未处理,交警部门对该“僵尸车”进行了清理。
同一地点,一辆车号为鲁B3B10L牌号“江淮”型蓝色面包车满车尘土,后边车窗已经破碎,前部两个轮胎已经瘪气。经查该车主为城阳区王某所有,逾期未检验,2次违法未处理,交警部门对该“僵尸车”进行了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净化道路环境。“这些‘僵尸车”早该清理走了,占据公共资源,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居民们对交警清理“僵尸车”行动表示支持。
城阳中队负责人表示,所谓“僵尸车”是指车辆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落满灰尘,因形似“僵尸”而得名。对于这类车,车主应主动办理报废手续,切勿随意停放,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对侵占道路的“僵尸车”坚决予以拖离。
为加强市区道路的交通管理,集中治理报废车辆占道、占位、影响市容的现象,确保道路畅通,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城阳区城市环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城阳交警部门成立“僵尸车”清理整治小组,积极开展“僵尸车”整治行动。
如何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一)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交售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二)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三)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四)机动车回收企业通知机动车所有人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
通讯员:刘维印 胡永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