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城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
高龄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城阳区2018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10件实事的通知》(青城政发〔2018〕1号)精神,决定调整我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160元;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200元;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1600元,老年节为百岁老人发放节日补助,标准为每人700元。
二、为优化高龄补贴审报方式,各街道从2018年8月份起,每月15日前通过“青岛市智慧养老平台”上报高龄补贴数据。
三、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