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阳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07-24 11:29:41
  • 关于加强城阳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

    安全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各单位,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业:


    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鲁交安全〔2018〕8号)及青岛市交通委《关于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青交安办〔2018〕59号)的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以下简称《办法》)、《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3号)(以下简称《规定》),切实做好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办法》、《规定》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是我们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遵循和依据。交通运输涉及车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点多、线长、面广,与人民安全出行息息相关,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天津港2015年“8. 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近年来交通运输领域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明确职责,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办法》、《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其他人员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消防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明确行业消防安全职责。各单位要依照《办法》、《规定》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一是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二是在客运车站及交通工具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办法》、《规定》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维护保养,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等。

    三、强化措施,切实做好今年消防安全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消防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督导检查,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部门,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贯穿到日常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加强重点领域管控。要依法强化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公路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源头管控、风险防范和火灾隐患整治。依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加强对运输枢纽、场站、营运车辆以及城市公交的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督促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三)开展消防能力强化年活动。要按照《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年”活动的通知》(青安〔2018〕15号)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职业教育、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梳理火灾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强化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将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火灾隐患整改纳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来源:城阳政务网


全部评论
延伸阅读
城阳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