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飞机施药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的通告
2018-07-03 1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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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林业生态安全,根据青岛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于2018623日至7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告),对辖区内部分林区实施飞机施药防治(以下简称“飞防”)作业。为确保广大居民在飞防作业中工作、生产和生活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范围及区域

    辖区各街道宜采用飞机防治的山林、片林、主要通道两侧林带和主要河流林带等区域。

    二、注意事项

    1.飞防期间,在飞防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严禁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和漂浮物。

    3.严禁向飞机投掷弹药、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

    4.在飞防作业时段内,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地区架设高压电线杆、塔等20以上高大建筑物。

    5.飞防期间,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等造成威胁。

    6.飞防用药系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环保药剂,对人和畜、禽等安全无害,不会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东部山林飞防用药为噻虫啉悬浮剂,对桑蚕、蜜蜂等昆虫有一定影响;其他区域飞防药剂为阿维·灭幼脲悬浮剂,对桑蚕、蜜蜂、蝗虫、土元、蚂蚱等昆虫有一定影响,请相关养殖户在飞防期间采取保护措施。

    特此通告。

    林业有害生物飞防作业联系电话:87866151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18619


    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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