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局 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18-06-06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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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局

    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办):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维护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青农机监字〔2018〕17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城阳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安〔2018〕19号)要求,现就开展好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区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遏制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深化专项整治、等为重点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农机安全文化进社区、进集市、进农机合作社、进农机维修网点活动,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街道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省、市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贯彻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青农执发〔2018〕5号)和区安委会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检查等行动,全面加强农机领域的安全监管,结合“三夏”农机生产实际,深入田间、场院及乡村道路等重点地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街道要在集市、农机集中点等场所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安全常识等,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并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体以及公共场所的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

    各街道农机主管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优化预案,增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农机主管部门要把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注重宣传效果,务求活动实效。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见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将好的做法和经验编辑成信息报城阳区农业机机械管理站。简报要数据翔实、文字简明扼要,每篇控制在1000字以内

     

     

     

    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局        

    2018年5月31日

     

     

     

     

     

     

     

     

     

     

     

     

     

     

     

     

     

     

     

     

     

     

     

    青岛市城阳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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