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邮递渠道截获活体昆虫
2018-05-15 10: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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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截图_20180515104123

    图为:青岛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的活体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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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青岛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的活体昆虫
     
    5月11日,经权威部门鉴定,青岛海关在入境邮件中截获野牛锯锹等活体昆虫10只,这是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以来,青岛海关首次在进境邮件中截获活体昆虫。
     
    5月4日,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关员对一入境邮件进行查验,该邮件申报信息为模型样品,海关查验发现实际为活体昆虫10只,经鉴定为野牛锯锹、苏门答腊巨扁锹、拉法铁锯锹等种类,部分种类在中国大陆地区无分布,存在较大传入定殖扩散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相关规定,活体昆虫属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若无检疫审批手续故意携带及邮寄相关禁止进境物的,海关将依法进行销毁处理,当事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  蒋友运 隋少佳/文
    编辑: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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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搬至城阳 原址停办业务
     
    记者从青岛海关了解到,为配合青岛国际邮件互换局搬迁工作,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作为国际邮件的监管服务部门,将随之整体搬迁。新办公地点位于青岛市城阳区阿里山路4号,原办公地点(青岛市延安三路222号)自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停止办理海关业务。 
     
    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山东省内青岛、潍坊、临沂、日照等四市国际邮件监管业务。海关提醒,办公地点变更后,需要办理海关手续的进境邮件收件人,可以自行选择办理通关手续方式。收件人可到新办公地点现场办理通关手续,也可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开发的网上代办平台办理,或选择邮政企业上门代办清关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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