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河库湖泊更加净美 青岛12月底前将完成这件事
2018-04-16 10:27:56
  • 建立河库(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12月底前完成市、区市级重要河库(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并埋设界桩。记者日前从市水利局获悉,今年我市将以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为抓手,以实行湖长制为重点,以生态河道综合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湖)管理保护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据悉,4月底前我市将完成各级河长体系的调整、补充、完善工作并进行公告、公示。同时,按照中央、省实施湖长制的意见要求,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湖长及其职责,细化实化湖泊管理保护任务,12月底前全面实行湖长制。
     
    今年,我市将持续整治“八乱”。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月”活动,利用4月份一个月时间,集中清除河库(湖)岸边、滩地和水面垃圾;继续深化“八乱”问题整治,组织开展2017年河库(湖)整治行动问题“回头看”。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落实青岛市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严控用水总量,严管用水强度,严格节水标准,严控高耗水项目,加强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等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今年,我市将加强河库(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开展河库(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12月底前完成市、区市级重要河库(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并埋设界桩。开展河库(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6月底前完成区市级重要河库(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河库(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5月底前市级编制完成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区市开展有关河库(湖)、滩涂确权登记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编制实施方案。在划界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开展河库(湖)、滩涂权籍调查,组织权属争议调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登记发证,并建立河库(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
     
     
     
     

    来源:青报网

    编辑: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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