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司机姓刘46岁,即墨区居民,平时在个体回收公司开货车送废品。当天中午因长辈家中有事,喝了半斤白酒,饭后开车回家休息,晚8时30分左右,忽然想起次日需要用钱,明知自己未消酒的情况下,认为民警不会夜查。于是,铤而走险开车载着妻子从即墨去城阳一银行提钱,途中遇民警,慌不择路拐进了“死胡同”。
次日上午,刘某来到城阳中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后悔。自称半斤白酒换来1000元的罚款,加之每月4000元工资,半年不能开车损失2万多元,真是损失大了。
刘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依法处于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记满12分的的处罚。
当晚共查获酒驾司机3人,其他违法行为20余起。
通讯员:刘维印 胡永绪
编辑:张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