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文件
青价费〔2018〕2号
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水利局
转发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水利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供水价格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物价局、水利局,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关于农业用水价格核定管理的指导意见》(青价费[2017]42号)一并贯彻落实。
市物价局 市水利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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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阳政务网
编辑:肖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