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青岛户籍新政实施细则预计4月中旬发布
2018-04-04 10:45:41
  • 青岛户籍新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3日下午,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五部门围绕这一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了互动。记者从网谈中获悉,青岛市公安局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预计将在4月中旬发布,届时,各派出所将统一执行。市人社部门也在正在根据户籍新政优化人才引进落户细则和积分落户细则,预计分别于4月中旬和5月对外公布。
     
    在新一轮城市竞争中,户籍制度改革日益成为提高城市对人才吸引吸纳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的重要政策支撑。根据日前发布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市将在人才落户、居住落户、项目落户、积分落户和户籍管理五大领域有所突破。在3日的网谈中,网友踊跃提问,相关负责人一一进行了解答。
     
    居住落户不受社保、一二手房限制
     
    居住落户是网谈中的热点话题。市公安局副巡视员、户政处处长曾勇表示,青岛市公安局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预计将在4月中旬发布执行。 根据青岛户籍新政,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不受有无工作、社保、贷款限制,也没有一二手房区别。购房面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申请积分落户。具体流程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安分局十五个工作日审批完毕。
     
    在全市户籍管理上,新政还提出了全域自由迁移。曾勇表示,根据户籍新政,本市户籍人员可将户口迁移至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平度,胶州,莱西户籍人员,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办理迁移落户。具体办理将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租房可以落户吗?小孩可以上江苏路小学吗?”有网友就此询问。对此,曾勇回答:“目前我市城区还没有租赁房屋落户政策。”
     
    “先落户后就业”可到市或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调配处处长刘大雄就人才落户和积分落户回答了网友问题。刘大雄透露,人才引进落户细则预计4月中旬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积分落户细则将于5月份对外公布,7月份开始办理。
     
    按照户籍新政,具有正高级职称等高端人才,凭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落户。50周岁以下博士生、硕士生,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由“先就业再落户”放宽到“先落户再就业”。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取消社保年限限制。
     
    刘大雄表示,“先落户后就业”非本市户籍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到市或区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预计4月中旬可以受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如果具有学士学位,也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针对积分落户,刘大雄提醒,按照有关规定,积分落户每年集中办理一次,一般7月初发布公告,公布网上报名时间、方式,各受理窗口地址、电话和办理程序等事宜。
     
     
     
     

    来源:青报网

    编辑: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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