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遂自荐咱也行!城阳区向社会公开征集劳动模范候选人
2018-03-26 14:11:25

  •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2016-2017年度城阳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中,拿出一部分名额直接面向社会征集,接受公众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荐名额和范围

    (一)自荐名额。
     
    今年共评选表彰区劳动模范80名,其中个人自荐名额为10人,占总数的12%(创新驱动发展的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失业再就业等“双创”人员不低于8%)。 

    (二)自荐范围。
     
    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生活工作在城阳区且单位隶属关系在城阳区的工人(含农民工)、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可进行个人自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区干部除外。

    二、自荐条件

    详见《城阳区2016-2017年度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意见》

    三、自荐程序

    (一)申报。
     
    区劳动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城阳区总工会公共邮箱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城阳区2016-2017年度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意见》,个人可到城阳区总工会公共邮箱(邮箱号码:cylmpx@163.com,密码:laomo123)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个人在认真对照区劳模评选条件,对自己理性公正评价的基础上,填写《2016-2017年度城阳区劳动模范个人自荐表》,2000字事迹材料、100字的简要事迹、工作单位证明和身份证、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荐表及上述材料(含电子版)请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3:00前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总工会404房间)。
    邮箱:cyghscb@163.com    联系电话:87866281

    (二)审查。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对自荐材料进行初审。

    (三)审核。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自荐材料交自荐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后,按照程序进行评选。


                      城阳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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