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7号)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要求进行报名材料初审。请各单位提前部署,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区应试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所需提交材料通知如下: 经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的《资格考试申报表》,须由应试人员本人签字,工作单位核实、盖章后将本单位应试人员报名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到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华城路三小区16号楼209室)进行初审。 现场审核确认 审核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1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审核地点: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华城路三小区16号楼209室)。 应试人员初审时应提供的材料 (一)新考生 1.《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两份,应试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修改信息的,须提交修改后生成的新《资格考试申报表》); 2.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3.应试人员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初级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 6.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老考生 1.《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两份,应试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修改信息的,须提交修改后生成的新《资格考试申报表》); 2.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3.2017年度准考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或成绩单,请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4.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各单位办理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格考试申报表》(注:《申报表》须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指学历、学位证书及所需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复印件); 6.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4,初中级分别汇总,一式两份)。 7.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 各单位请按以上顺序整理考生材料,并按报名汇总表的顺序进行排序;所有报名人员的证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等原件,按照报名汇总表的顺序进行排序备验。 按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在青岛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强化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青人社办字〔2013〕125号)文件规定:“申报晋升初级、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平均每年取得继续教育学分均须达到20学分”。报名参加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学分取得时限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报名咨询电话 0532---58659877 “爱城阳”手机客户端下载方法: 扫描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