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
2017-12-22 14:28:38
  • 消费警示
    所属部门: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机关: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字号: 成文日期:2017-12-22
    所属类别: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消费警示
     
    近期,我局接到多起消费者举报,称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变相采取 “免费试用”、“健康讲座”、“赠送礼品”等多种形式,夸大宣传,诱导老年消费者购买名不符实、价高质次的商品,使老年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在此提醒消费者:
     
    一、不要轻信商家的花言巧语。商家往往宣称所售商品有各种功能或者有各种疗效,在宣传上存在夸大其词的成分,老年人切不可轻易相信商家的花言巧语,要捂好自己的钱袋子。要理性对待商家的促销活动,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讲座或产品推销,谨防不法商家以“免费试用”、“赠送产品”等伎俩诈骗消费者。
     
    二、注意区分保健食品和药品。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能治疗疾病,其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俗称“蓝帽子”。 而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主治功能、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药品包装必须标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
     
    三、从正规渠道购买商品老年人要购买自己所需的商品或者保健品、药品等,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选购,身体不舒服要到社区门诊或者大型医院就诊,切不可购买不明渠道的商品、保健品和药品,以防买到假冒伪劣商品。
     
    四、注意索要和妥善保管购货发票和相关凭证。消费者一定要认真核对凭证内容,检查凭证上记载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与实际是否相符,所盖公章字样是否与经营者名称一致。
     
    五、子女要多给与老年人关爱。老年人听讲座、买商品,很多时候是因为缺少关爱寻求精神上的慰藉所致,子女要多抽出时间陪伴老人,让老年人享受天伦之乐。
     
     
     

    来源:城阳区政务网

    编辑: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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