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青岛再公布1609名“老赖”信息
2017-12-12 09:51:32 青岛城阳广电
  • 12月11日,青岛市中级法院公布第31批1609个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257个,法人或其他组织352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部门)。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截止到2017年12月5日仍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可登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qdzy.sdcourt.gov.cn‬)“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

    据悉,青岛法院自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已集中公布31批共46671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共有近8000名“老赖”履行义务, 其中已有5790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4958案、另有2130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2175个,执结标的总额达8.6亿余元。

    据了解,青岛法院自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惩处“老赖”力举。其中,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凭身份证、护照等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由此有效敦促了“老赖”们履行还款等义务。

    典型案例

    案例一 坐飞机受限 失信人主动履行法院判决

    2014年被执行人刘某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因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李某某起诉至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根据(2014)李民初字第1392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刘某某在2014年8月20日前退还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装修款7800元,逾期刘某某需另行支付李某某违约金5000元。

    调解生效至进入执行程序,根据(2015)李执字第228号执行案件,李沧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刘某某,通过不接电话,转移住处等各种方式拒不履行义务,躲避法院执行, 2015年5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李沧法院将被执行刘某某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为列入黑名单,个人征信在社会受到影响,被执行人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不能在银行贷款,被执行人刘某某现已经将本案全部案款12800元交至法院,法院现已经将上述案款发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

    案例二 买房受限 失信人主动要求还款

    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陈某某身体权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2014)平民一初字第2527号民事判决书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一直未自觉履行义务,后申请执行人向平度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3月16日,平度市法院立案,并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传票,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且一直下落不明,2015年6月30日平度市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某、陈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016年11月,被执行人王某某因需要贷款买房,迫于压力,托人找到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义务。平度市法院院于2016年11月23日依法对其进行屏蔽。

    案例三 招投标受限 物业公司被终于履行法院判决

    管某某年逾七旬,2016年10月19日晚8时,管某某在小区内摔倒受伤,后管某某将该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在整修小区道路时未及时清除垃圾导致管某某受伤,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管某某各项损失4.5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岛法院多次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履行义务,物业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该物业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黄岛区同时为多个居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完全具备履行债务的能力,法院遂决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决定书送达黄岛区物业管理办公室,黄岛物业办公室随即通知该物业公司其被禁止参与黄岛地区的物业招投标。

    2017年10月26日,由于投标受限,迫于压力,物业公司主动找到法院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管某某5万元结案。

    来源:青报网

    编辑:李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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