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提升全区经济发展水平,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阳光城阳”建设为指导,以打造“阳光招商”品牌为主线,以中科系、高校系、央企系、国际系等优质项目为目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科学谋划招商重点,创新招商方式,完善招商体制,引进和促进一批优质大项目落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打造生态宜居、品质活力的胶州湾北岸中心城区。
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按照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逐步清理和取消妨碍公平竞争和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得擅自增加对项目投资限制,坚决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
(二)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强化企业有效服务,严格落实项目审批容缺受理和绿色通道服务,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三)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对重大引进项目按规定提供代办服务,对涉及的行政审批收费按照规定实行减免,减少各项审批费用。主动对接和服务项目,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投融资等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四)打造阳光诚信政府。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等信息渠道,加大对投资环境和产业政策的对外宣传,营造阳光透明的发展环境。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严格兑现落实已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条款。
(五)加快招商职能转变。深化招商体制改革,推动专业招商部门由单一招商职能向项目引进和促进职能转型,强化专业招商部门人员配置,赋予专业招商部门相应职能,全力做好项目引进和促进工作。
(六)加大项目扶持力度。根据当前招商形势需要,制定出台《城阳区关于鼓励引进重大项目的办法》,集中全区资源力量,对带动性强、效益好的重大项目给予最优惠的扶持奖励。
三、明确招商重点
(一)重点区域
1.首都经济圈。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精准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重点引进央企、高校、科研院所等项目。
2.深莞惠经济圈。抢抓深莞惠经济圈高新技术产业快速扩张的机遇,重点引进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可穿戴设备、生物科技等“高、精、尖”项目。
3.长三角经济圈。依托长三角金融贸易中心优势和民营经济发展优势,重点引进区域性金融结算中心、国际贸易采购和销售中心等项目。
4.“一带一路”经济圈。共享国家“一带一路”发展红利,加大对沿线国家的招商推介力度,拓展项目信息渠道,捕捉优质招商项目信息,扩大利用外资区域,提升全区对外开放水平。
(二)重点领域
1.片区综合开发运营。按照“产城融合、特色鲜明、疏密得当、生态优美、功能完善、自成体系”的城市单元发展理念,引进一批符合区域发展特色的小镇和新经济产业园区。
2.先进制造业。围绕全区轨道交通、汽车制造、机械装备和电子信息四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需求,重点引进拥有核心研发技术的关联产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培育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
3.现代服务业。重点引进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健康颐养、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项目,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
4.总部经济。一是吸引跨国公司、省内大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和结算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制造中心、营销中心等职能型总部;二是引进和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损耗小、发展前景好的成长型企业总部;三是引导传统中小企业利用总部园区和专业市场平台实现转型升级。
5.新兴产业。重点引进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科技、工业机器人、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高成长性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6.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家“
7.生物医药。重点引进生物医药、生物工程、医疗器械、医药物流、民族药物、医学健康、保健品和功能食品等领域研发、生产、技术服务和销售的企业及机构。
(三)重点企业
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行业100强企业等国内外知名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落户培育形成新的产业链。
四、创新招商方式
(一)专业化招商。组成多个专业招商小分队,瞄准重点目标项目,有针对性的开展定向招商,提高招商实效。
(二)政企联合招商。借助产业园区、经贸协会、区内企业的丰富资源,开展政企联合招商,多渠道引进项目。
(三)产业链招商。发挥产业龙头项目辐射带动效应,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吸引配套项目落户,实现产业集聚化和规模化。
(四)委托招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招商,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拓展项目信息渠道,引进优质项目。
五、完善招商机制
(一)健全招商工作机构。一是成立由区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全面负责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二是成立重大项目指挥部。根据项目的成熟度和重要性,适时成立项目指挥部,专人专职,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统筹项目信息和招商载体。按照《城阳区重点项目引进和促进工作机制》(青城政办发[2016]26号)的要求,统筹集中和统一调配全区项目信息和载体资源。通过政府投资平台对全区闲置土地资源进行储备,储备的土地优先落户重大产业项目。
(三)科学评估项目准入。制定《城阳区招商引资产业项目评估和决策办法》(见附件2),从产业结构、土地规划、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安全环保等方面对需严格评审的重大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建立科学、严谨的项目准入机制。
(四)扎实抓好项目推进。按照《城阳区重点项目引进和促进工作机制》(青城政办发[2016]26号)的要求,从谈判、签约、落地三个关键环节入手,全面细致做好每个招商环节的衔接和跟进工作。建立项目推进台账,实现项目“一抓到底”的全过程推进。定期召开项目“双进”工作会议,解决项目在落户和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审批、注册、土地、规划、海关、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进度。
(五)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强化企业服务中心作用,加强区、街道两级企业服务中心的联动服务。按照项目落户区域分片提供定向服务和专业服务,形成专业招商和专业服务的有效衔接。定期走访落户企业,加大对落户企业的跟踪服务,解决企业运营中遇到的问题,促进企业战略性增资、扩张性增资和生产型增资。
(六)追踪评价项目后续经营效益。对已投入运营项目的后续经营效益进行追踪评价,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成效落实到相关经济指标。
六、建立奖惩机制
(一)加大招商引资考核力度。科学制定全区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定期公示全区招商引资成果,增加招商引资工作在街道和部门考核中的得分比重,将招商引资成果作为各街道和部门年终考核排名的重要依据。
(二)调动基层推进项目的积极性。对在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作出巨大贡献的社区,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由区政府单独专题研究对社区的奖励方式;对在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作出突出业绩的部门和街道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其业绩作为个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工作督查与问责。对全区确定推进的重大项目,由区政府督查室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对在项目引进和促进过程中推诿扯皮、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由区监察部门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