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期间,市纪委给党员干部划出“红杠杠”!
2017-09-29 09:59:39 青岛城阳广电
  • 国庆、中秋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市纪委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或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金及各类购物卡、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私车占用驾驶员或利用职权借用车辆,严禁公款旅游或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向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转嫁相关费用。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扛牢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违纪问题线索。通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开辟网络举报专区、开通手机微信“随手拍”等措施,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问责。

    市纪委专项举报电话:0532-12388;互联网举报专区:www.qdlzw.cn。

    来源:青报网
    编辑:李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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