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9月13日发出通知,明确了青岛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居民付费标准。
通知明确,按照自愿原则,居民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须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
不以签约服务包形式接受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按照现行医疗服务项目标准收费。
以签约服务包形式接受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的,签约居民付费标准为:基本签约服务包为20元/年,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个性签约服务包分别为100元/年,高血压合并糖尿病个性签约服务包为200元/年。
三部门要求,家庭医生按签约服务包向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除按规定的标准向签约居民收取费用外,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费用;也可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按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服务费用。
“爱城阳”手机客户端下载方法:
扫描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