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2017年顶尖人才认定申报工作开始了
2017-09-09 16:04:00
  • 关于做好2017年顶尖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顶尖人才奖励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人组字〔2016〕2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引进培养的顶尖人才认定和奖励资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30号)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顶尖人才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含申报人选创办或参与创办的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2016 年9月14日以后新培养、新引进的顶尖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顶尖人才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 (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奖)、格拉芙奖、沃尔夫奖、泰勒奖、菲尔兹奖、维特勒森奖、拉斯克奖、图灵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世界级水平科学家,包括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等国家院士或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以及在国际上有重大科学贡献、重要影响力的科学家(见附件1);

    3.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含外籍院士)。

    (二)申报新引进的顶尖人才,按照引进方式不同,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全职引进创新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青要有具体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重大课题或创新研发项目,致力于创新突破和成果转化;

    3.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 年以上 (含3 年) 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 (2016年9月14日以后签订)并全职在青工作。其中,境内引进的人事 (劳动)关系须正式转入我市;外籍人才须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等有关证件,每年累计在青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用人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拥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指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学科、国家和省 “双一流”立项建设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等,下同),能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2)全职引进创业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创办的企业具有国际一流技术水平,符合青岛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能够推动青岛产业转型升级;

    3.本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不含间接持股、代持股份),每年累计在青工作时间不少于3 个月;其中,外籍人才须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等有关证件;

    4.创办的企业应正式注册成立  (2016年9月14日以后注册成立)且已正常运营,有相应的人才团队、资金投入和设施设备等。

    (3)柔性引进

    1.须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3 年以上 (含3 年) 合作协议,每年为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2个月,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并实际领取;柔性引进的外籍人才需持《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2.用人单位须拥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并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此外,人选同时申报2017年度青岛市科技创新顶尖人才团队的,在引进方式上须保持一致。

    三、申报程序

    (一)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填写《顶尖人才认定申报书》,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17年9月13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PDF格式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qdcyrck@163.com进行初审,审核符合条件后汇总上报。《顶尖人才认定申报书》word版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qdhrss.gov.cn)“工作通知”栏下载。

    (二)城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材料进行复审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上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对审核不符合填报规范或填报信息、提报材料不完整的,通知用人单位进行补充完善。根据申报材料,对人选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将人选申报资格审核结果反馈申报 (推荐)单位。

    (三)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须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申报材料  (一式5份),并附一张 CD 光盘刻录的申报材料电子版 (装订及光盘刻录要求见《顶尖人才认定申报书》“填报须知”),由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后 (见附件6),统一上报城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科(城阳区人才中心307房间)。纸质版申报材料上报时间截止2017年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顶尖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认真做好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的顶尖人才申报组织工作,对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按时上报有关申报材料。

    (二)用人单位和申报人选对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和人选,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和人选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用人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做好人才引进过程中法律、商业等各类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联系人:苟长斌       联系电话:0532-58659768

    (相关附件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www.qdhrss.gov.cn)“工作通知”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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