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个人渔船抵押贷款业务正式运行
2017-09-09 09:18:30
  • 近日,在城阳区海洋与渔业局积极争取下,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与青岛农商银行合作开展的个人渔船抵押贷款业务在我区正式运行。这是继渔民保险政策性财政补贴后所提供的又一项惠民政策,是对渔业融资体系的制度创新和突破。该项业务的实施,将有效解决渔民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有利于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渔区金融服务,促进渔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个人渔船抵押贷款业务是面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本人合法海洋捕捞生产经营,以捕捞渔船抵押为担保的人民币贷款。贷款范围是参加船体保险的110千瓦以上从事远洋捕捞和近海捕捞的海洋渔船,贷款额度不超过渔船互保总金额80%,根据渔船使用年限,分别为1060万元不等,贷款期限为15年,利率根据农商银行利率定价规定执行。贷款人向青岛农商银行提出申请签订贷款合同,并到城阳区海洋与渔业管理部门办理渔船抵押登记,落实渔船互助保险事宜后,银行按规定发放贷款。

     

    来源:城阳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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