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流亭街道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黑龙江路赵哥庄段时,发现一辆农用三轮车载着几个煤气罐晃晃悠悠的从一条颠簸的土路驶出,车上的煤气罐锈迹斑斑,相互碰撞着发出刺耳的声音,若里面充装了液化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见状立即示意农用车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调查,当事人张某在青银高速东,夏塔路南侧农田内建设面积60平方米板房一处,分4间分别用于居住、厨房和存储液化气罐,这处板房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且当事人张某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张某讲解了法律法规,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张某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板房,并立即停止燃气经营违法行为,当事人意识到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配合及时整改。
为及时彻底消除隐患,执法人员联系有资质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将现场的液化气罐运输至安全场所进行处置,当事人也按期自行拆除了违法建设。
流亭中队将继续加大辖区违法建设巡查力度,对新增违法建设即查即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优先处置,确保辖区新增违建零增长,安全隐患及时得到处置。
来源:青岛财经网
编辑:刘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