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范围外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2017-07-25 16:00:05 青岛城阳广电

  • 统筹范围外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答:

    政策依据: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149号)

    3、关于印发《青岛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青劳险[2010]3号)、

    4、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青劳险[2010]52号)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转移职工,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的,予以办理;对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地点: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社会保险征缴科抽号办理。

     

    来源:青岛城阳发布
    编辑:李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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