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犬只将受到处罚!
2017-07-17 14:35:43
  • 《青岛养犬管理条例》 ——遗弃犬只将受到处罚

     

    13岁的乐乐被主人送到城阳上马街道青岛市犬只收养服务基地,弃养的理由是女主人怀孕。虽然工作人员一再从科学角度阐述,怀孕与宠物之间没有直接关系,而且对于一只老年犬来说,很难适应基地的生活,主人的遗弃会对它们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可是主人还是坚决表示不能继续饲养乐乐了,最终还是在“弃养书”上签了字。

     

    做为唯一无条件接收市民弃养犬的政府犬只收容机构,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的青岛市犬只收养服务基地自2014年成立以来,已经接收了近200只被主人弃养的宠物犬。弃养的理由有很多,有因为怀孕、生子、搬家、工作调动的;有是原来老人养的,老人生病或病故后,家人不愿继续饲养的;也有因为狗狗生病、有行为问题等而弃养的;或者就是“不想养了”的。

     

    以往对不愿继续饲养的宠物犬,有些主人会选择直接遗弃在马路上。正是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大量流浪动物的产生和无序繁殖,对社会环境以及动物本身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和损害。

     

    2016年10月正式实施的《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恶意遗弃的行为将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对于确实不能或无力饲养的宠物犬,市民可持身份证,送交到青岛市犬只收养服务基地。基地将根据相关规定和流程,对接收的弃养犬进行严格的健康及性格评估,适合领养的将面向社会公开领养,让它们有机会重新回归家庭。

     

    狗狗不是玩具,它们有思想,重感情,和人类一样有欢喜和悲伤的感知,尤其是老年犬,主人的遗弃和弃养对它们来说,都是莫大的痛苦和伤害。或许它只是你生活的一部分,而你却是它生命的全部。我们呼吁和倡导市民做负责宠物主人 —— 养前三思,切勿冲动!一旦饲养,终身负责!!!

    微信截图_20170717141844

    来源:阳光城阳

    编辑: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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