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科技专家库库管理办法 2000多名专家已入库
2017-07-16 08:45:42 青岛城阳广电
  • 7月14日,青岛市科技局发布《青岛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借鉴了科技部和部分省份的先进做法,对青岛市专家信息资源建设、专家库管理与维护、专家选取与使用、监督评估与罚则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青岛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旨在深化科技管理改革,规范青岛市科技专家库建设和管理。根据该办法,在专家信息资源建设方面,明确专家库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法律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专家入库有两种方式,每年新增的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泰山学者、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经本人同意可直接入库;其他符合条件的专家可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确认后入库。

    在专家库管理与维护方面,规定专家库需每年进行专家信息集中更新,专家如有违法违纪、学术失范等行为将自动退出,专家本人因身体等原因也可申请退出。两年未对信息进行更新确认的专家,将由系统进行冻结。

    市科技局因项目评审评估、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管理活动所需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选取。在专家选取及使用方面,遵循轮换和回避原则,原则上每位专家每年参加评审项目不超过10次,以保障专家科研时间。

    在监督评估与罚则方面,专家所在单位要认真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加强专家信息审核。专家如在评审咨询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将取消专家资格。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2000多名专家信息进入科技专家库,几乎涵盖了全部学科领域,将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中充分发挥智库作用。该办法自7月15日起实施。

    来源:青报网
    编辑:李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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