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
2017-07-06 09:20:23
  •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7〕82号),《省政府审改办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国家保密局省人防办关于转发审改办发〔2017〕1号文件的通知》(鲁审改发〔2017〕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清单的通知》(青政字〔2016〕102号),结合我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调整情况,区政府决定,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做如下调整:
     
    一、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本次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调整共涉及13项。其中:新纳入清单管理1项,不再纳入清单管理9项,调整3项(详见附件1)。
    调整后,共保留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55项。
     
    二、区级非强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本次区级非强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下简称事项)调整共涉及3项。其中,新纳入事项管理2项,不再纳入事项管理1项(详见附件2)。
    调整后,共保留区级非强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7项。
     
    三、其他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在办理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按照国家人防办制定的标准要求,可对人防设备自行组织检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检测,检测资料纳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对采矿许可证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附件:1. 城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调整目录
        2. 城阳区区级非强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目录(详见城阳政务网下载)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5日  
     
     
     
    来源:城阳政务网
    编辑:肖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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