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扩大公车改革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期对车改之后留用的公务用车进行了统计,下个月将统一进行标识化喷涂。
喷涂字样分两类,一类是公务字样,另一类是行政执法字样,具体按照《山东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标准执行,字体为黑体。深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白银色,浅色车辆喷涂表示颜色为警蓝色。喷涂位置在公务用车前车门两侧中间。其中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原有已经具备规范化标识的车辆继续保留。
来源:城阳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