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故事|几位中学生 募捐万余元 温暖失独家庭
2017-06-05 10:13:28
  • 近日,城阳一中领导力社团活动其中的关注失独家庭课题活动广受关注,小组学生自筹关爱金11445元,分别为7个失独家庭送去1635元现金和温暖。

    据了解,目前,城阳区共有特殊家庭人员566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285人,伤残的281人。为有效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际困难,城阳区通过《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保障体系的意见》,让这些家庭在社会的关爱中重拾生活的信心。

     

     

    募捐万余元捐给失独家庭

    在我们学校的领导力社团活动中,我们自定了关于失独家庭的课题,发动高一、高二的同学募捐,并将这些钱捐给了7个失独家庭。”城阳一中高一学生郭宇翔说,对于“失独家庭”的了解,他们最初主要想到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放开,通过网上查阅资料时才对失独家庭有所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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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宇翔是城阳一中领导力社团活动其中一个小组组长,他告诉记者,在对失独家庭有所了解后,他们通过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街道等联系到了7个失独家庭,在了解了这些家庭情况后,他们小组11人发动全校高一、高二学生募捐,将募捐到的11445元钱分别送到这7个家庭中。通过对这几个家庭了解,我们发现这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难以保障。我们就想通过努力,发动更多的人关注这些家庭。郭宇翔说。对于这个活动,学校也表示大力支持。

     

    城阳区全面落实各项政策

     

    据了解,目前,城阳区共有特殊家庭人员566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285人,伤残的281人。城阳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项政策。按要求调整了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实施一次性紧急救助、提供了再生育和收养服务、报销医疗费、开通绿色通道、按照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查体项目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参加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在参保缴费期间,由区财政参照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的相关政策及标准给予补贴,全面落实了特殊家庭各项保障政策。

     为构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救助保障体系,有效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城阳区日前通过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保障体系的意见》。

     

     

    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 

    201711日起,城阳区对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520元。 特别扶助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将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特别扶助金实行上级标准就高原则。本次特别扶助金提高标准所需资金及将来启动动态调整机制后的增支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具体发放由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按照现有发放程序,采取提前半年申报、审核、确认的工作制度,确保精准发放。

     

    城阳区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的,可给予其父母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外的城镇其它人员和农村居民的补助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兑现。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其未成年独生子女(包括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死亡的,区计生协会按照青岛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中明确的相关条件与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区按规定实施配套救助。对本区城乡低保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的,由区民政局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三分之一增发专项生活补助。

     

     

    提供再生育和收养服务

    据了解,城阳区鼓励和帮助有生育能力的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家庭(包括女方未满49周岁的家庭)再生育。在指定医疗机构(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或由市、区(市)指定医院)诊断自然受孕有困难,且实施辅助生育手术的上述家庭,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之外的费用,凭医疗发票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累计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鼓励不能再生育的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家庭(包括女方未满49周岁的家庭)依法收养子女。收养子女在本区落户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救助,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医疗、养老、住房、创业优先优惠   

     

    据了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除按医保政策(含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等)及其他商业保险报销外,一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在5000元以内的部分(含),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据实按50%给予报销,5000元以上的部分据实按80%给予报销,一个自然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不超过5000元,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在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提供优先挂号、优先缴费等便利就医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开展签约服务。

     

    此外,记者获悉,《意见》还提出实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优先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房保障优先政策、扶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创业就业等,并发动全社会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记者: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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