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已经发布的《2017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进行解读。《计划》确定13件送审项目和18件调研项目。
13件送审项目主要涉及四大方面: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拟制定《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拟修订《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
在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拟制定《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青岛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修改《青岛市刻字业治安管理规定》《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野生鸟保护办法》;
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拟制定《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暂行办法》,拟修改《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政府自身制度建设方面,拟制定《青岛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拟修改《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拟对青岛市行政问责办法、青岛市扶贫协作管理办法等18个项目进行调研,有助于了解和掌握我市相关领域实际情况和国内外相关领域立法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今后科学立法做好项目储备。
年内还将开展政府规章集中清理工作,清理的重点主要为:与国务院、省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不一致,以及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与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规定不一致,以及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与简政放权、中介服务、商事制度等改革要求不一致的;与现行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要求不一致的,等等。
“我市享有地方立法权30多年来,累计出台规章600余件,现行有效的200余件,本次清理的任务量比较大。”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此,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工作责任,加快推进,确保规章清理工作如期完成。
消息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编辑:李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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