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局四项举措推进便民利民“阳光服务”
2017-04-14 1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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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阳光城阳”建设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阳光卫计”建设实施方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采取措施推进利民便民“阳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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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制定完善了基本药物配送服务制度。针对部分社区(村)集体卫生室基本药品配备不齐全、群众需求供应不到位等问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阳光卫计”建设,研究制定了《城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对药品配送企业的准入条件、资格认定、经营范围和监督管理做了明确规定,促进了基本药物配送服务体系的完善,保障了社区居民药品供应需求。
     
    二是编制《城阳区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根据“阳光卫计”建设服务事项公开化要求,本着“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全面梳理了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事项,邀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改办负责人对公共服务工作内容、要求和难题进行了系统详尽的讲解。在此基础上,参照《山东省公共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借鉴宁波市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事项公开的经验,组织力量编制出《城阳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规范了公共服务事项内容、办事程序,并向社会公开,使群众明确办事流程,缩短了办事时间。
     
    三是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检查。从3月14日开始到月底,组织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街道管理所、相关专业质控中心专家等相关人员,按照《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现场反馈问题并监督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列出清单,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同时,修订完善了医疗质量安全定期巡检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是强化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青岛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城阳区卫生计生局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规定了问责范围、问责方式、问责情形以及问责受理与结果运用,从严整治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为“阳光服务”的全面实施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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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城阳区卫计局

    编辑: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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