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出租车司机酒驾被销证
2017-01-26 08:44:42
  •   春节将至,青岛城阳区一名40岁男子张某,饮酒后驾驶营运出租车被城阳交警部门查获。被民警处于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1月24日,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016年12月30日晚11时50分许,城阳交警大队城阳中队民警在中城路和阳路口夜查时,对过往车辆进行筛查,一辆车号为鲁BT0XXX出租车沿中城路由北向南行驶到夜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民警拦下,司机打开车窗出示证件时,显得神情慌张,同时,民警闻到一股酒味,随即将该司机带到夜查点测试,经呼吸测试,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1月11日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张某被民警押往拘留所

     

      据了解张某40岁、城阳区人,从事出租车营运行业。当晚近12时,张某准备收摊回家,驾驶出租车驶到中城路与正阳中路北侧一烧烤摊喝了两瓶啤酒,酒后驾驶出租车沿中城路返家途中被民警查获。

      春节期间,民警提醒出租车驾驶员朋友,一定不要酒后驾驶,不要抱侥幸心理,交警查酒驾,不仅针对小型轿车及摩托车,也是检查营运车辆的酒驾司机的,而且对营运车辆的驾驶员来说,一旦酒驾被查,其后果非常严重的。

     

     

     

    通讯员:刘春芳 胡永绪 栾云海

    编辑:张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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