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校毕业生就业新政:3年未就业可考虑服务基层
2017-01-24 10:31:12
  •   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日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发大学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17年起,分5年时间,招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安排到大学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下简称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

      开发大学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下简称“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将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开发、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属地管理、动态监管”的原则展开。《通知》明确,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主要指市或区市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社区(村)等基层服务岗位。招聘对象为毕业三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青岛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据了解,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方式采取定岗定位的办法。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统一规划和有关要求,综合确定全市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总量,并按年度向社会公开发布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对象、招聘程序、岗位名称、招聘数量、人员待遇等内容和相关政策。招聘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牵头组织,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其中派遣期内本市户籍城镇零就业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属企业用工性质),服务期限最长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满3年、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人员,可通过社会自主择业或创业,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就业创业服务,离岗前可免费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

      补贴待遇方面,基层服务人员应发补贴按不低于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80%合理确定,按年度调整,并由承接主体为基层服务人员缴纳“四险”。

    来源:青报网

    编辑: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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