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开通手续:
1、办理条件:一是申请人的住房贷款本息至业务申请日的上月,已至少偿还一期;二是持有状态正常的公积金联名卡;三是已开通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若未开通,可现场一并申请开通);四是借款人同意授权查询本人征信报告。
2、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换看明细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配偶申请办理的)。
3、办理地点:可就近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处办理。
4、友情提示:鉴于该业务上线初期可能迎来的受理高峰,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职工,可通过关注“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各营业厅业务受理排队情况,妥善安排办理时间,灵活选定办理网点。
来源:半岛网
编辑: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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