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安全隐患奖励兑现!今年青岛98名举报人获奖
2016-12-28 09:43:16
  •   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今年以来,青岛市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共受理举报事项2501起。目前,该局已对经查属实的98名举报人发放举报奖金9.76万元,其中单笔奖励万元以上的3起。

      5月25日,有市民举报称:自己目睹开发区滨海大道一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钢结构施工人员坠亡事故,涉事单位涉嫌瞒报。该举报人同时提供了事故现场照片,对事故调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经执法人员核查属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将施工单位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暂停在青岛市范围内拟招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黄岛区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完成了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市安监局对该举报人奖励12500元。

      2015年以来,我省大幅度提高了安全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金额,省安监局和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含谎报、瞒报事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2千元至2万元;举报谎报、瞒报事故的,一般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奖励5千元至2万元,较大事故奖励2万元至5万元,重大事故奖励5万元至1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奖励10万元至20万元。

      市安监局负责人介绍,12350受理的举报主要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迟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等,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一)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人员、环境、设施、设备存在不安全因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二)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进行审查、验收而开工建设和投入生产使用的;(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四)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工伤亡事故迟报、瞒报的;(五)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六)其他涉及生产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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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林旭

    来源: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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