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城阳物业管理再“放大招”!物业公司管不了的区政府管!
2016-11-24 11: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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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城阳区政府发出关于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将在全区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这意味着今后区政府介入物业监管将成为常态,一些重大物业管理问题和突出信访案件将由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可以大大提高物业管理难题的解决效率。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多

      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区政府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的副区长,区信访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城阳街道办事处、流亭街道办事处、夏庄街道办事处、惜福镇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上马街道办事处、城阳公安分局(城阳消防大队)、城阳环保分局和城阳规划分局等部门。

     

    联席会议规格高

    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其它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持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部署,研究调度重大物业管理问题和突出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定期对物业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分类汇总,并向有关方面汇报、通报。

     

    联席会议研究的内容广泛

    (一)听取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通报上期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的重大物业管理问题。

    (三)根据我区实际,研究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措施。

    (四)研究制定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五)研究部署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物业纠纷事件解决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处置责任。

    (六)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物业监管力度,理顺协调各级各部门共同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决定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区政府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的副区长,区信访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城阳街道办事处、流亭街道办事处、夏庄街道办事处、惜福镇街道办事处、棘洪滩街道办事处、上马街道办事处、城阳公安分局(城阳消防大队)、城阳环保分局和城阳规划分局等部门参加。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其它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持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部署,研究调度重大物业管理问题和突出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定期对物业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分类汇总,并向有关方面汇报、通报。
      二、联席会议的筹备和召集
      根据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建议,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决定是否召开联席会议并审定会议方案,城阳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会议筹备。
      三、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
      (一)议题的提出。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提出具体议题。
      (二)参会人员的范围。根据每次会议议题确定参会人员。必要时邀请区人大、区政协联系领导参加。
      (三)联系会议的主持。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主持或委托其他联系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主持。
      (四)联席会议时间。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决定临时召开。
      (五)联席会议形式。听取提议单位的汇报及其他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明确落实工作责任,研究细化工作要求议定相关事项。联席会议结束后由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
      四、联席会议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听取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通报上期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的重大物业管理问题。
      (三)根据我区实际,研究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措施。
      (四)研究制定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五)研究部署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物业纠纷事件解决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处置责任。
      (六)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
      五、建立联席会议通报反馈、督查制度
      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办理本单位承担的事项,在要求办理期限内及时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对联席会议审议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并通报各单位,同时向区政府书面报告。
      建立联席会议通报反馈、督查制度。城阳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承办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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