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干了这件事,结果被刑拘5天!这样的错误不要犯!
2016-11-22 1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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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自网络)


    近日,齐齐哈尔一男子了自己的爱车竟偷走了下水井旁放置的安全警示牌,他没想到自己的这一行为属于盗窃,结果被行政拘留五天,罚款二百元。

     

    118日,齐齐哈尔市便民热线服务中心向安顺路派出所报案,称在龙沙区安顺路电业五号楼北侧非机动车车道下水井西侧放置的一块安全警示牌被人盗走,该井盖严重破损,没有警示牌的提示很容易影响该路段过往车辆及行人的出行安全。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一方面对发案地周边进行摸排走访,一方面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在龙沙分局网安大队的大力配合下,迅速锁定了盗走安全警示牌的违法嫌疑人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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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6日,民警对嫌疑人车辆行驶路线的三个交通岗地进行堵截。2030分,在港华燃气交通岗发现嫌疑人车辆,办案民警当即将该车截停,并将违法嫌疑人韩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韩某(男,35岁,现住铁锋区,无业)对盗窃安全警示牌的事实供认不讳。据韩某交待,他是路过此处看到了警示牌,便心想着拿回家放到自己车的后面,以免被其他车辆剐蹭,可这种只考虑到自己爱车的安全而完全不顾及大家的安全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目前,违法嫌疑人韩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人民币罚款。

     

     

    来源青岛公安


     

    编辑: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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