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青岛获生态补偿471万 空气质量同比改善
2016-11-01 15:22:39 青岛城阳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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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根据补偿办法和省环保厅发布的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对2016年第三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今年第三季度,参加考核的全省17个城市空气质量均同比改善,山东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5583万元,其中,我市共获得生态补偿金471万元。

      根据省厅发布的消息,今年前9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62μg/m3,同比改善7.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17μg/m3,同比改善4.1%;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35μg/m3,同比改善18.6%;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6μg/m3,同比改善5.3%;“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194.8天,同比增加了21.0天;重污染天数为13.6天,同比增加了2.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54,同比改善6.2%。 

    来源:青岛晚报

    编辑:李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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