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名曝光今年第34批28名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并公布5起典型案例。其中,一名“酒司机”因一个月内两次酒驾被查,受到拘留、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据介绍,3月2日,平度市民程永豪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度交警大队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5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月20日,在青新高速公路平度南收费站,他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潍莱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查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部门对程永豪处以吊销A2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此外,程永豪还被行政拘留7天。
第34批28名“酒司机”名单
来源青报网
编辑: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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