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和网信办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划定了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禁止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禁止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13条“红线”。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提高警惕,谨防不法分子以网贷平台经营为幌子从事非法集资活动,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编辑:林旭
来源城阳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