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交警日前曝光了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2016-09-22 10:16:43
  •   城阳交警日前曝光了两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事故造成两人死亡,涉及未成年人监护和醉酒驾车,提醒市民,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事故发生。

    案例一:母亲监护不力 三龄童被撞身亡

        817日下午3点多,一3岁男孩跟随母亲到城阳国货超市购物时,脱离母亲监护,独自跑到超市外,结果在国货东侧南大门路口处,被一辆白色越野车撞倒,致其当场死亡。

        原因分析:

        越野车驾驶人违反了法律一般性规定,没有履行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履行的职业上高度注意的义务,对于预防事故、避免造成他人伤害没有给予足够的注意,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男孩母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的规定,未尽到监护义务,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提醒市民,崇阳路城阳国货购物中心门前车辆、人员较多,学龄前儿童必须有成年人带领、看护,以确保安全。

    案例二:男子醉酒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 逆向行驶被撞身亡

        812日凌晨2点左右,即墨市55岁男子乔某醉酒后,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岙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棘洪滩锦绣幼儿园门前处逆行驶入路左,与对行的一辆重型厢式货车相撞,致乔某当场死亡。

        原因分析:

        经检测,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醉酒后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重型厢式货车驾驶员夜间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提醒市民,为了您的安全,酒后千万不要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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