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糖果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小麦粉、大米、酒类、茶叶、乳制品共10类1578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554批次,不合格产品24批次,合格率98.5%。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粮食制品:
标称郯城新力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项目不合格;
标称兰陵县昌盛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麦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项目不合格;
标称山东信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麦心饺子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项目不合格。
2.肉制品:
标称莒县惠源肉制品厂生产的1批次精制圆火腿中山梨酸项目不合格。
3.调味品:
标称青岛星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花生酱中铅项目不合格;
标称青岛宏盛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花生酱(纯花生酱)中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
标称青岛泽香园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益都红辣椒粉中苯甲酸项目不合格;
山东建国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清香米醋中苯甲酸项目不合格;
日照市裕源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裕源稻香米醋中总酸项目不合格;
德州市天地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香粉中铅项目不合格;
山东旺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包子饺子馅儿香料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青岛川百汇香料萃取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生姜粉调味料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4.茶叶:
青岛祥瑞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绿茶(炒青)中三氯杀螨醇项目不合格。
5.速冻食品:
莘县佳顺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豆沙春卷中菌落总数、糖精钠(以糖精计)、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项目均不合格。
6.酒类:
山东石油人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石油人酒中总酯、己酸乙酯项目不合格;
平原老恩州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高粱(白酒)中总酯项目不合格;
烟台梅拉尔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赤霞珠干红葡萄酒中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鱼台三贤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三贤特酿中己酸乙酯项目不合格;
聊城冠县泉韵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泉韵坊大丰收白酒中总酸项目不合格。
7.炒货及坚果制品:
诸城市天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卤花生中二氧化硫项目不合格;
高唐县亨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咸干花生中二氧化硫项目不合格。
8.糖果制品:
山东金月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双味棒硬糖中甜蜜素项目不合格;
临沂杜福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6味棒糖(菠萝味)中甜蜜素项目不合格;
沂水县美尔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菠萝味奶糖中甜蜜素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山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