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开展普法“三进入”活动
2016-06-03 09:09:58 青岛城阳广电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以下简称《解释》)。自《解释》下发以来,区安监局把宣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开展了普法进企业、普法进社区、普法进机关活动,有效地推动了《解释》的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开展了普法进企业活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要阵地。区安监局通过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读等方式下大力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共办培训班3个,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60余人次,培训班组长300余人次,发放资料1000余册。一系列的措施,使法律的精神逐渐深入每名企业负责人、员工的思想。
    二是开展了普法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营造宣传氛围,邀请青岛著名的法律专家做客“安监之声”,重点宣传和解读生产安全事故量刑入刑的条件和标准;按照区域划分,重点对20个社区进行了现场宣传辅导。通过宣传,有效的增强了全民的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了普法进机关活动。强烈的法律意识对于建设法治政府至关重要。区安监局通过金宏网向区直各单位发放了《解释》的解读,利用召开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的时机,及时有效的宣讲法律的内容和标准。
    强有力的宣传教育,为法律的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环境,逐步提高了人们的安全意识,推动了全区安全生产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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