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招请49名市民来当"城市管家"
2016-04-21 15:00:22
  •  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为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推选公众委员49名。当选公众委员的人员,可参与城市管理的决策、监督和评价工作。 

    公开招选49名公众委员

    记者了解到,市城管委成员由公务委员公众委员两部分组成,现有48名公务委员,主要由市领导、分管秘书长、各区市政府和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为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市城管委将面向社会公开推选公众委员49名。公众委员从专家学者、市民百姓、社会组织、先进模范等领域推选产生,推选产生的公众委员将通过调研城市管理问题、审议表决会议研究事项、参与重点难点问题现场管理、监督部门履职情况等方式和渠道,参与决策、监督、评价城市管理工作。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参与选举市公众委员的市民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青岛情况,了解城市规划、建设或管理方面的基本常识,具有青岛市区户籍或在青岛市区实际居住5年以上;关心本市城市管理工作,敢于坚持真理,自愿积极维护公共利益;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且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自觉遵守市城管委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保证参加市城管委的各项会议等活动;专家代表应当在其专业领域具备较高的理论研究或实践成果。 

    有权提议调研和表决

    公众委员有权参加市城管委的会议,对列入市城管委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意愿和立场;在市城管委会议研究报告和议案、决定等有关事项时,有权表示赞成或反对意见;有权围绕青岛市城市管理进行专题调研和各类课题研究;可以个人或者联名对市城管办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享有市城管委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公众委员还需要遵守相关义务。如,公众委员应当遵守市城管委章程,执行市城管委的相关决议;承担市城管委的有关审议任务;参加会议前,应就会议讨论的事项充分听取行业、市民的意见,发挥专业优势,并根据需要开展调研;应充分收集市民关心的城市管理事项,并积极向有关单位反映;应开展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宣传;应自觉遵守市城管委有关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依法开展其他改善城市管理的活动;履行市城管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市城管委公众委员任期3年,每次换届对上届2/3的公众委员进行调整。

    即日起至下月20日报名

    拟报名参加市城管委公众委员的人员,以自愿为原则,由本人填写报名表并在承诺栏内签字确认,经所在单位或者街道、社区、业委会盖章后报名。报名表可到市城管办领取,也可在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szgyj.qingdao.gov.cn/)下载。市城管办结合公众委员推选报名情况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需求,综合报名人员的专业、行业、工作经历、特长、学历、年龄等因素,分类别提出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经审核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颁发聘书。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520日。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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