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阳区创办个体,怎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016-04-06 09:45:12 城阳广电中心
  •  问:在城阳区创办个体,怎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

    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银发[2013]153号文件规定: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后,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本市城乡失业人员、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3、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政服务机构创办者。

     

    ●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目前城阳没有担保公司,个体最高5万元,企业最高20万元。)

    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会同担保机构根据贷款人从事行业、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吸纳就业人数、项目评估和反担保等情况确定。

    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贷款额度在15万元以上的,贷款期限内至少吸纳1名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贷款额度在30万元以上的,贷款期限内至少吸纳2名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吸纳就业人员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为准。二次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其中,吸纳就业人数为新增就业人数。

     

    ●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

    首次及二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分别不超过2年。对贷款期限不足两年的,按期还本付息后,可申请给予剩余期限的再次贷款。有逾期还款记录者,取消再次创业担保贷款资格。

     

    ●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和贴息:

    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首次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不属于微利项目的,由借款人按照与经办银行的约定自行支付利息。二次创业担保贷款不再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的还款方式:

    创业担保贷款还款采取前12个月按月付息、后12个月按月还本付息的方式。其中,一年期以内贷款可以采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还款。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报材料:

    申请人应填写《青岛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并提报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证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随军家属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随军证明;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报到证》;

    3、工商营业执照(或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4、营业执照注册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5、反担保证明。

    申报材料需用A4纸一式复印4份。提供原件,递交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需复印首页、索引、卡片),其他证件需复印完整,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本人。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街道受理→区审核→银行受理→财政贴息

     

    办理时间:每月10日前  

    办理地点: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来源:青岛城阳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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