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被废,出租和专车终于不用再干架
2016-03-22 10:07:20 城阳广电中心
  •  也许,公众期待已久的新版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很快就将浮出水面了。今天上午, 住建部联合公安部发文,宣布从即日起,废止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同时,在交通部已经公布的2016年立法计划中,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修正案)已被列入因改革要求需以修正案形式修改的规章之中。

    上午,在住建部官方网站上,住建部和公安部联合发文,经住建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废止。这就代表着,这项已经施行了18年的办法将从今日起正式废除。

    被废除的出租车汽车管理条例的部分条款

    可能很多人会疑惑,出租车啥时候归住建部公安部管理了?

    不是归交通部管吗?

    废除这个规定是啥意思,难道国家就这样放开,彻底不管出租车和专车了?

    简单解释一下,要立新法,先废旧法, 在过去,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权限的确是在住建部,更准确的说,是在建设部。 这是交通部和当时的建设部多次争斗之后的结果。

    1998年,正是由于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下达了《城市出租车汽车管理办法》对出租车总量进行控制,自此,我国出租车行业实际上进入了全面管制阶段。之前的自由开放市场从此一去不复返了。

    很多专家指出,这个规定,极大的保护了垄断者的利益,并赋予了出租车管理公司这个“吸血鬼”贪婪无偿的攀附在广大出租车身上吸血的权力。而这个规定,也是当前出租车市场管理混乱,各种份子钱、管理费、运营权限纠缠不清的根源。

    由于住建部和交通部彼此争夺,互不相让, 国务院把出租车管理权的一部分下放给了地方政府 ,而大多数 地方政府在拿到出租车管理权后,把出租车管理职能分配给了城市交通部门管理。 地方交通部门掌握了出租车管理权。

    “这就成了一个怪圈,建设部怎么监管地方的交通部门? 出租车行业管理不乱才怪。”“政府的政策变来变去,受苦受伤的总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许多出租车主不断抱怨。

    正是这个刚刚被废除“行业准入”法规,是专车身份难以合法化的根源,是出租车和专车爱恨情仇江湖恩怨的根本原因,更是专车合法化难以逾越的障碍。

    例如,此前,人民公安报的报道就说。

    专车市场发展迅速,几大公司正在迅速占领这个巨大的市场蛋糕。但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运营企业并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住建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专车运营企业获得出租车的特许经营权具有一定难度,目前的身份僵局难以打破。

    此规定废除之后,其实也就意味着,之前附着其上的份子钱、管理费等各种出租车司机身上的大山,均无了上位法的支撑,另外,也意味着,整个城市出租车市场将迎来巨大的变化,也扫清了专车司机合法化的障碍。

    当然,这个合法化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一视同仁,没了合法与不合法的区别,将统一管理。统一把管理权限转移到交通运输部手中,由交通运输部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予以管理,这是对专车合法化的确认,也是将当前无法可依的专车,纳入统一管理的执行。

    具体对专车会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对出租车将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方案和法规会何时出台,交通运输部部长也已经发话——

    也就是说, 到时候,针对出租车和专车,将有两个不同的法规来进行管理,大家各行其是,各自遵守,也不用再干架,不用再互相攻击了,统一按照新的法规干活赚钱就行。

    之前让许多出租车司机愤愤不平的,专车啥都不用付出,就享有和他们一样运营权利的时代,也将一去不复返了。再干架再找事,也就没了坚硬的理由。而废除这个牢牢捆绑住出租车司机的规定,也会解放广大出租车司机,让城市出租车更加自由,负担更轻。

    总体来说,旧的规定被废除,随后出台的这个新规,都是有利于出租车的。而专车司机也不用灰心,毕竟,这种无法可依的自由状态,总归不是长久之计,最终被纳入统一管理,也是必然的可以预料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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