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对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2015-12-30 14:10:01
  •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所有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并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为保障全区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工作顺利进行,12月28、29日,区安监局组织2016年春节期间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71家业户的143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活动。本次培训由全市具备培训资质的公司组织,培训内容设置了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知识、新近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培训期间区安监局全程跟踪监督,培训结束后,区安监局组织了现场考试,全面检验培训质量和效果。通过本次培训活动,全面提高了全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来源: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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