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微事故微处理”平台将于12月21日6时正式启用
2015-12-20 15:52:13 城阳广电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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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事故微处理”平台将于12216时正式启用。

    122日上线测试以来,该平台已有逾千名网友上线模拟体验。部分网友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微警在主页“意见反馈”板块也及时予以回复,并充实“办案流程”的内容,使驾驶员能更直观地了解微信处理事故的流程。

    经过半个月模拟测试,微信平台已具备使用的条件。其间驾驶员在青岛市内三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可以使用微信处理。

    该平台具有以下特点:

    1. 具备现场照片备案功能,成为快速理赔的辅助平台。当事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可以将交通事故现场照片上传微信平台备案,作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确保了交警部门和事故当事人对现场照片的留存,可以解除当事人自行协商“快速理赔”处理的后顾之忧。

    当事人将事故现场照片在平台备案后,微信将会收到如下信息。

    2. 具备远程审核证据功能,成为即时处理事故的平台。对车辆损失超出“快速理赔”范围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平台将事故情况及现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的照片上传,民警在远程即时审核办理,等当事人微信确认后,系统后台直接生成事故认定书,相比以往民警赶赴现场处理的传统方式,减少了电话报警、等待民警到场认定责任等环节,为事故处置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单起事故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微警后台审核通过后,微信将会收到如下信息:

    当事人确认后,微信将会收到如下信息:

    3.具备事故数据共享功能,成为与保险公司联动的平台。事故信息将实现与保险公司的联网和资源共享,当事人可以直接到快撤理赔点进行办理,对远程审核办理需要出具事故认定书时,凭微信发送的认定书编号及验证码到交警大队领取即可。如果事故双方的损失超出“快速理赔”限额,可以到驻服务中心的警务室出具微信通知信息,由民警开具事故认定书。“微事故微处理”平台的启用将加快了定损、理赔等后续工作的速度,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

    4.具备指导事故处理的功能,成为宣传交通安全的平台。平台中的事故认定指南、事故处理问答、现场拍照示例等内容,可以引导驾驶员熟悉事故处理过程,成为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又一个崭新的宣传阵地,成为与驾驶员进行沟通的桥梁。

    来源:青岛智能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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